什么情况下法院会认可婚前存款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婚前存款没有与婚后收入混同
货币在法律上属于种类物,也就是说,如果婚前的存款和婚后的混在一起,就无法再区分出哪一笔钱款属于婚前的,哪一笔钱款属于婚后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定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只有婚前的存款和婚后的钱款没有混同,可以区分开来,法院才会认定婚前的存款属于个人财产。
一般来说,把婚前的存款一直存定期,或者婚前的存款有单独的银行账户并且没有混入婚后的收入,都可以视为婚前的存款与婚后的收入没有混同,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夫妻双方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的
如果夫妻双方结婚时间不长,那双方婚后财产混同的程度必然也比较低,法院在分割夫妻双方的存款时,会考虑扣除双方婚前的存款额度。比如说,有很多闪婚闪离的夫妻,婚前彼此缺乏了解,结婚几个月或者一年多就离婚,为了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法院一般都会直接扣除双方的婚前存款。如果双方结婚后没有一起共同生活的,本质上也是双方婚后财产混同的程度比较低,在分割共同存款时也会考虑双方的婚前部分。
所以,如果双方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双方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的,即使双方婚前的存款和婚后的财产有轻微的混同,法院可能会认定婚前存款的一部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结婚前已经共同生活一定时间,彼此之间的财产已经混同的话,即使双方结婚时间不长,法院也不会简单地以结婚时间点来认定结婚前的存款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