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做的个人处理,并在立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网友咨询:
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吗?
律师解答:
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民法典生效后,“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优先。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律师补充:
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想要更加保险,让那些可能对遗嘱效力提出异议的人无话可说,可以把遗嘱拿去公证一下,按照国家公证机构正规的程序公证。
办理公证遗嘱时一般需携带:
(1) 遗嘱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遗嘱人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的遗嘱人应提供当地身份证及来往内地 (大陆) 的通行证件;
(2) 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屋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 遗嘱人先行草拟好的遗嘱;
(4) 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遗嘱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5) 根据受理公证机构的规定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