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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律师/什么样的遗嘱是有效遗嘱?

  现在大家的思想观念都是比较开明的,越来越多的老人会选择在自己去世之前立好遗嘱,这样可以避免继承人为了遗产的分配而产生纠纷,不过遗嘱并不是只要写了就可以了,还需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是无效的遗嘱,那么有效遗嘱继承是怎样?


继承律师/什么样的遗嘱是有效遗嘱?


  有效遗嘱继承是怎样

  遗嘱指遗嘱人生前依法定形式对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下列四个方面的条件:

  (一)主体合法:

  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第六编继承以及若干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要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所立的遗嘱,应属无效遗嘱。而确定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应以立遗嘱人设立遗嘱时为准。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也应认定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的规定“行为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因为这时的立遗嘱人已经无法表示真实意思。而判断立遗嘱人立遗嘱时状态是否清醒,也要以立遗嘱人设立遗嘱的时间为准。

  (二)客体合法:

  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的规定,公民立遗嘱时只能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享有处分权,如果对不属于个人的财产进行处分,就属于无效处分。民法典第六编继承规定“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三)内容合法:

  遗嘱指遗嘱人生前依法定形式对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法律行为,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形式合法:

  遗嘱可以采用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等形式,但不论哪种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方能有效。自书遗嘱的法律要求,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第17条第2歀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在形式上只要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有签名,有日期,具备了这三条在形式上即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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