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婚姻中,遇到对方不适合自己,往往会选择离婚来终结这段婚姻关系。要么协议离婚,要么诉讼离婚。选择诉讼离婚就需要到法院打官司,那么诉讼离婚的流程有哪些呢?北京离婚律师带大家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诉讼离婚的流程包括哪些?
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进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提起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诉讼离婚的流程为:
(一)起草起诉状;
(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诉讼离婚限制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但被告起诉的,不受此限。
(四)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