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仅是车辆的“身份证”,并不是发给车辆所有人的物权凭证,车牌本身并无单独存在的空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车主去世了,只有名下的汽车才可以继承,继承机动车的,不能继续保留原号牌,但可以不用摇号直接获得一个专段号牌。
机动车号牌并不是公民个人的财产,而是属于公共的资源,所以机动车号牌是不能继承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回收号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