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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为由,不愿履行赡养义务

  春日正盛,草长莺飞,素有鲜花碧水阳光城之称的四川省汉源县正飘着“梨花雨”。近日,汉源县人民法院九襄人民法庭干警前往木槿村巡回审判一起赡养纠纷。

  原告张大爷今年83岁,育有两子一女。张大爷自去年底不慎摔伤后,行动不便,需要有人照料,但长女以农村风俗“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为由,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子女间就父亲赡养问题一直协商无果,多次爆发冲突。2024年初,张大爷一气之下将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

  受理案件后,法官多次到双方家中了解情况,并通过走访邻居、村委会干部,分析该案纠纷症结所在。张大爷的女儿不是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只是认为张大爷太偏心儿子,在分配财产时不公平,故对赡养的方式分歧较大,对立情绪明显。

  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到张大爷家进行调解。经过不懈努力,张某态度缓和,同意每月轮流照顾老父亲,并给予相应赡养费。至此,出现裂痕的亲情关系得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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