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转自华律网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
女方86年,男方85年,双方08年自由恋爱认识。男方是发型师,恋爱了一年多,09年领证结婚,当时女方家是很反对的,但因为女方自己很想和这个男孩子在一起,年纪也比较小,因此最后还是答应了。之前女方是做电商的,男方对女方会经常性的猜忌,不支持。男方自己是单亲家庭,家里是农村的,因此极度的自卑,爱面子,在外人面前很要强,因为女方家也会给到男方一定的压力,因此男方对女方的态度会比较强势。8,9年前就想过要离婚,当时女方有新的感情,男方已知晓,但基于孩子的考虑,同时工作也没有稳定下来,还是选择了维系这个婚姻,双方的夫妻生活也不和谐,男方有性方面的问题,但不愿意承认,孩子一直也是有女方在照顾,包括家里也是有女方在打理,现在两个人只有工作上的交流,男方在工作上也比较依赖于女方。男方非常的大男子主义不能接受女方过度的打扮,自己收拾自己,觉得一旦做这些就有问题。双方谈过多次离婚的事情,但男方始终不同意。女方性格也比较软,所以一直忍过来了。前两年女方检查发现有甲状腺结节,男方对此也没有多上心。现在女方的收入也比较稳定,有能力照顾两个孩子,所以也不想再这样子跟男方耗下去了。
子女情况:一个八岁的女儿,一个13岁的女儿,孩子的意愿都是要跟女方。
当事人诉求:股份不要,其他的尽可能争取,孩子抚养权都要,可以不要抚养费。
律师方案:谈判+诉讼同步尽快,以谈为主。
二、律师观点分析:
情感破裂分析:
(1)双方性格不合:男方极度自卑,自尊心作祟,占有欲和控制欲极强,不允许女方打扮自己,对女方经常否定和打压;同时也会经常猜忌女方,非常大男子主义; (2)夫妻生活不和谐,男方不承认自己的问题,此事未曾得到解决;
(3)男方家庭责任感缺失,结婚这些年男方很少照顾小孩和处理家庭事务,经常在外出差;
(4)二人缺少交流,除工作内容外,已无话可说。
观点:因女方与男方沟通过离婚的想法,男方也表露过自己的诉求,目前二人存在谈判空间,因此律师建议代理方式以谈判为主,诉讼为辅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谈判一方面有利于我们了解男方的性格特点以及男方对于离婚的真实想法和财产分割的底线,同时不激化二人的矛盾,能够较为缓和的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另一方面在谈判成功后可直接在法院签订调解协议或者去民政局登记协议离婚,在进程上也会快于普通的诉讼程序,而且在法院的主持下签订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相比于普通的协议,它在男方不履行到期义务时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谈判不成也可通过庭审程序给男方施压推动调解。若谈判调解都未果的情况下,则在正式的庭审中我们也会极力举证女方与男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争取诉讼判离。
二、案件结果
在法院调解离婚。
三、办案亮点
当事人自己多次和男方沟通离婚无果,而且男方很要面子,于是委托了我们去和男方谈离婚。
在第一次给男方打电话的时候,男方情绪非常激动,而且一定要追问女方花了多少律师费,我们表示这是隐私无法告知时男方愤怒的将电话挂断,不愿再与我们沟通。律师尝试以短信的形式先是编辑了一段小作文安抚对方情绪,而且表明我们只是想倾听对方心声并无恶意以此取得对方信任,后来对方果然回了短信,意识到对方很在意小孩,再次尝试沟通,表示不想让小孩过早接触打官司、法院等字眼,后来当事人被打动,主动回复说等自己回长沙了面谈,还询问了具体地址。
后来在面谈过程中,律师抓住对方现在发愁公司经营的问题,和对方聊了一些关于公司法中的法律问题,引起对方极大的兴趣,逐渐拉进了距离,又从小孩以及家庭整体出发给对方做了思想工作,当事人被唐律师折服,同意了我们的方案,因担心对方会反悔,我们赶紧去法院立了案,在分配调解员后组织双方签订了调解笔录,顺利离婚,当事人也很满意,夸赞办事效率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