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案件律师:儿子不赡养老人能继承遗产吗
事件经过:小张 20 岁时与父母发生激烈争吵后离家出走,此后父母寻找无果,母亲患癌去世,父亲张永晚年孤独,曾申请宣告小张死亡。父亲去世后,小张出现,拒绝参与后事处理,却领取了父亲名下的部分银行存单。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张 30 多年来对父母不闻不问、置之不理,没有任何经济和精神赡养,其行为构成遗弃,依法应丧失继承权。因其他第二顺序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法院最终判决张永的遗产全部归弟弟张远继承,二审维持原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一)对于法定继承情况,有能力和条件扶养老人却不尽义务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会被要求不分或少分。其他继承人可在继承过程中,向法院等相关机构提出,以维护公平。
(二)面对老人立遗嘱的情况,若老人愿意给不赡养的儿子遗产份额,尊重老人意愿按遗嘱执行;若不愿给,要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性,可通过公证等方式保障。
(三)当出现儿子遗弃或严重虐待老人等严重情形时,其他继承人应及时保留证据,若儿子无悔改、老人未宽恕或未在遗嘱中列其为继承人,可主张其丧失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法律分析:
(1)法定继承中,具备扶养能力与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但不是一定丧失继承权。
(2)遗嘱继承里,老人有权按自身意愿通过遗嘱决定是否给予不赡养的儿子遗产份额,合法有效的遗嘱应被执行。
(3)存在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情况,若继承人无悔改表现,被继承人也未宽恕或在遗嘱中未将其列为继承人,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提醒:
老人要重视维护自身权益,提前规划遗产分配;子女应积极履行赡养义务,避免因不当行为影响自身继承权益。
在儿子不赡养老人的遗产继承纠纷中,律师可以为不同的当事人(老人、其他继承人、不赡养的儿子等)提供多方面的专业帮助:
为老人提供服务:
法律咨询与规划:律师可以向老人详细解释《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和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让老人清楚了解自己的权利。根据老人的具体情况,为其制定合理的遗产分配规划,比如确定是否要通过遗嘱将不赡养的儿子排除在遗产继承之外,或者给予其他特殊安排,保障老人晚年生活和遗产分配的意愿得以实现。
遗嘱起草与公证协助:如果老人决定通过遗嘱来分配遗产,律师可以协助老人起草合法有效的遗嘱,确保遗嘱内容清晰、明确,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同时,律师可以陪同老人办理遗嘱公证手续,增加遗嘱的法律效力,防止日后出现遗嘱纠纷。
赡养维权指导:帮助老人收集儿子不赡养的证据,如相关的证人证言、通话记录、医疗费用单据等,为老人向儿子主张赡养权利提供法律支持。如果需要提起赡养诉讼,律师可以代理老人进行诉讼,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等。
为其他继承人提供服务:
法律分析与策略制定:律师可以对整个遗产继承情况进行全面的法律分析,包括不赡养老人的儿子是否符合不分或少分遗产的条件,或者是否丧失继承权等。根据分析结果,为其他继承人制定合理的诉讼或协商策略,以争取在遗产分配中获得公平的份额。
证据收集与整理:协助其他继承人收集能够证明不赡养老人的儿子未尽赡养义务的证据,如老人的邻居、亲友的证人证言,老人的就医记录显示儿子未陪同照顾等。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整理和筛选,使其更具证明力,为在法庭上主张权利提供有力支持。
参与诉讼或协商:如果通过协商解决遗产分配问题,律师可以代表其他继承人与不赡养的儿子进行谈判,运用法律知识和谈判技巧,促使对方接受合理的遗产分配方案。若协商不成需要诉讼,律师则代理其他继承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庭审中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维护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为不赡养老人的儿子提供服务:
法律风险告知:律师可以向不赡养老人的儿子详细说明其不赡养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在遗产继承方面可能面临不分或少分遗产,甚至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赡养诉讼等法律风险,让其对自己的行为有清晰的认识。
争取减轻责任:如果该儿子有意愿改善与老人的关系,或者有一些特殊情况可以作为减轻其不赡养责任的理由,律师可以帮助其收集相关证据,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其争取在遗产分配中得到相对合理的处理,如通过与其他继承人协商或在法庭上进行合理的辩护。
代理诉讼或参与协商:在涉及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或协商过程中,律师可以代表该儿子参与其中,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对其他继承人提出的不合理主张进行反驳,或者在合理的范围内争取更有利的遗产分配结果。
律师收集证据来证明儿子不赡养老人,可从以下多方面入手:
证人证言:
邻居、朋友:向老人的邻居、朋友了解情况,他们可能目睹儿子长期不看望老人,或者老人独自生活面临困难却不见儿子提供帮助等情况。比如邻居可以证明多年来很少看到儿子出现在老人住所,老人生活上的琐事无人照料等。律师可以制作询问笔录,记录证人的陈述,并在必要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居委会、村委会通常对辖区内居民的家庭情况有一定了解。他们可能曾参与调解老人与儿子之间的纠纷,或者知晓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律师可以向这些工作人员询问并获取相关证明材料,如调解记录、情况说明等。
养老院、医疗机构人员:如果老人因无人照顾而入住养老院,养老院工作人员可以证明儿子未按规定支付费用、很少探视老人等情况。在老人就医时,医护人员可能见证儿子从未陪同就医,或者对老人的病情不闻不问。律师可向养老院、医院等单位调取相关记录,并询问相关人员制作证人证言。
书证:
医疗费用单据:收集老人的医疗费用单据,若儿子从未支付过老人的医疗费用,或者在老人患病期间没有经济上的支持,这些单据可以作为儿子不赡养的证据。同时,病历上若有记录老人独自就医等情况,也能辅助证明。
通信记录:查看老人与儿子之间的通信记录,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若其中有老人向儿子表达生活困难、需要照顾等内容,而儿子未给予回应或拒绝提供帮助,这些记录可作为证据。此外,若儿子在通信中明确表示不履行赡养义务,更是有力的证据。
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关于儿子不赡养老人的证明文件,如老人多次向居委会反映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居委会进行调解但儿子仍不改正等情况说明。
视听资料:
录音:如果老人与儿子之间有关于赡养问题的对话录音,且录音中儿子承认不赡养老人或者明确表示拒绝赡养,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例如,老人在电话中与儿子沟通赡养事宜,儿子在电话里恶语相向并拒绝支付生活费,律师可获取该录音并进行证据固定。
录像:记录儿子长期不看望老人,或者在老人需要照顾时不在场的情况。比如,安装在家中的监控录像显示老人生活无法自理,而儿子长时间未出现照顾;或者在老人住院期间,录像记录儿子从未到医院探视等情况。
经济状况证据:
银行流水:调查儿子的银行流水,查看其是否有定期向老人支付生活费、赡养费等记录。若儿子有经济能力却长期未向老人提供经济支持,银行流水可以作为证据。同时,也可以查看老人的银行流水,了解老人的经济来源是否仅靠自己的微薄收入,而儿子未给予任何经济帮助。
收入证明:获取儿子的收入证明,证明其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却未履行。比如儿子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税务部门的纳税记录等,以显示儿子的经济实力。
律师在收集证据时,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以在法律程序中有效证明儿子不赡养老人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