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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女方接受的彩礼需要返还
郭某相对而言,确是有借婚姻索取财物的企图,在男方给付108000元彩礼后,写下承诺书,承诺2023年1月15日去浙江与闫某共同生活,可事实上在后来到闫某家后,郭某认为其家怠慢了她,显然是一个借口,如果郭某为人稳重,真正想与闫某结为夫妻共同生活,绝对避讳来后当天走入,她会住一段时间,彼此适应,所以郭某不离婚,不同意返还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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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再婚则丧失抚养权的约定是否有效?
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也可约定抚养权的终止条件。但所附条件应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否则无效。婚姻自由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该权利受宪法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溧女士与赵先生离婚时虽明确约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但该条件实际上是干涉溧女士的婚姻自由,损害溧女士的基本人权,故该约定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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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第三人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
在法律实务中,离婚案件是要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同时就双方的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如果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案件中对该房产进行分割,有可能会影响到“第三人”的利益。当牵涉到两个以上法律关系时,法院会要求双方另行进行析产诉讼,而不会在离婚案件中对房产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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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买房没有转账记录怎么办?律师细节决定成败
原来夫妻俩经过半生的奋斗于10年前在本市购买一套安置房(安置协议系卖房人儿子的名字)并入住至今。因卖房人的儿子欠钱该房被法院查封。夫妻俩庭审提供了10年前《购房协议》、与物业签订的物业合同、缴纳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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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房款总额18500000元
现双方以实际行动形成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关系,预约合同的合同目的已经完成,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故公关咨询公司要求解除《北京壹仟栋商品房认购书》的反诉请求,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房地产公司与公关咨询公司均同意解除双方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关系,本院不持异议。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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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房产赠与条款的撤销问题案例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王某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时,双方自愿将共同所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该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子女抚养、房产赠与等与协议解除婚姻关系是一个整体问题,在双方离婚已成事实的情况下,李某又对赠与房产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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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 老人留下未析产的房屋该如何继承?
原告吴某与被告梅某结婚。婚前被告家有主房三间、偏房两间及一间简易房。原、被告双方婚后一直居住其中两间。后来,梅某的父亲去世,当时收礼金5000元。被告父亲去世后,原、被告仍居住在原住两间房屋内,与被告家人一直未进行过析产,也未就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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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满意媳妇但不满婚介服务拒付费被判违约
相亲后喜结连理,本是美事一桩,但福建省武平县的男子小蓝却因不满婚介公司提供的服务,拒绝支付费用,被婚介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武平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中介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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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载夫妻缘分尽,法官调解促和平分手
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感谢法官劝导,并表示将放下过去,积极勇敢面对新的生活。在此,法官向大家提醒,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一定不是一帆风顺的,坚守婚姻不易,出现裂痕时不能轻言放弃,要从家庭和睦的角度考虑,找准问题所在共同解决,换位思考,搭建沟通的桥梁,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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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当庭调解夫妻俩的离婚纠纷,化解了双方矛盾当庭撤诉
“我们回去一定好好过,谢谢法官的开解!” 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经过法官细心耐心的沟通说理,成功挽救了一段即将破碎的婚姻。 丁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后,随着家庭责任和负担的日益繁重,双方开始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冷战。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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