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抚养费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随着时间推移,当地的生活成本可能会因物价上涨等因素而提高,如果原定的抚养费数额无法满足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如食品、住房、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例如,当地的房价、物价在离婚后的几年内大幅上涨,而原定的抚养费数额却没有变化,导致子女的生活质量明显下降,此时就符合该项情形 。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或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或者子女进入到学费较高的学校就读等,使得抚养子女的实际费用超出了原定抚养费的范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比如,孩子原本在普通学校就读,后来考上了一所私立的优质学校,学费、书本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大幅增加,仅靠原定抚养费无法承担148.
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这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条款,具体情况需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判断。例如,子女因特殊原因参加了一些高消费的兴趣班、辅导班等,且这些活动对子女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原定抚养费无法满足这些额外的支出;或者抚养子女的一方因自身经济状况恶化,无法再像以前一样承担较多的抚养费用,而另一方的经济状况较好等,都可以作为增加抚养费的正当理由123.
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如果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因身体原因无法工作,没有了经济收入,或者收入大幅减少,难以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同时抚养子女的一方经济状况较好,能够承担起子女的抚养费用,那么给付方可以请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比如,一方因重大疾病长期卧床,无法工作获取收入,且已花费大量积蓄用于治疗,此时可以向法院请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当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因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无法通过正常劳动获得收入来支付抚养费时,可以暂时不支付抚养费。但如果其在收监改造期间有财产可供执行,或者刑满释放后有了经济来源,仍应按照原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在这种情况下,给付抚养费的一方的抚养义务可以适当减轻或免除,但需注意的是,继父或继母的抚养意愿和能力应得到充分的证明和保障,以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