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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找律师:离婚什么情况起诉对方财产损失最大

在离婚诉讼中,以下情况起诉可能使对方财产损失较大:对方存在过错行为:若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根据《民法典》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多分。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严重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另一方还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对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财产:法院查证属实后,在分割财产时会让其少分或不分。


一、核心法律依据:“少分或不分” 的法定情形

《民法典》第 1092 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存在以下行为的,离婚分割财产时 “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是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最直接法律依据: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与你此前关注的 “擅自出售房产” 相比,上述情形覆盖范围更广,且司法实践中 “不分财产” 的极端判决多源于此。

二、四类高风险行为:致对方财产损失最大化

1. 隐匿 / 转移大额共同财产(损失占比最高)

这是离婚财产纠纷中最常见且后果最严重的情形,对方可能直接丧失被隐匿财产的全部份额。

  • 典型行为

  • 隐瞒银行账户、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如将 500 万元存款转入父母名下专用账户;

  • 转移虚拟资产(比特币、网络店铺等),如婚内持有 200 万元比特币未披露;

  • 擅自将房产、车辆等登记至他人名下(非善意取得场景下)。

  • 损失程度:被隐匿的财产可直接判归起诉方所有,同时过错方在其他共同财产分割中仍可能少分。例如:刘某隐瞒 6 套拆迁安置房,法院判决全部归陈某所有,还需返还虚报的 33.6 万元债务对应的财产。

  • 举证关键:银行流水(异常转账记录)、资产登记凭证、第三方账户关联证据(如亲属账户与对方的资金往来),可申请法院调取交易明细。

2. 挥霍共同财产(损失不可逆,过错方需全额补偿)

针对超出家庭消费水平的恶意支出,起诉方可主张过错方赔偿全部损失,且分割剩余财产时过错方仍需少分。

  • 典型行为

  • 网络直播大额打赏:家庭年收入 50 万元却打赏 100 万元,远超合理消费范围;

  • 赌博、酗酒等恶习导致财产损耗,如短时间内挥霍 84 万售房款;

  • 为婚外情对象大额消费(如购房、转账),可能同时构成 “损害赔偿”。

  • 损失程度:挥霍的财产需由过错方以个人财产补偿,剩余财产分割时过错方可能少分 20%-60%。例如:张某打赏 100 万元,需赔偿李某 50 万元(挥霍金额的 50%),且分割存款时再少分 30%。

  • 举证关键:消费记录(打赏截图、赌博转账)、家庭收入证明(工资流水、纳税记录)、消费与家庭生活无关的证据(如与第三者的消费凭证)。

3. 伪造共同债务(双重惩罚:债务自担 + 财产少分)

通过虚构债务侵占共同财产的,不仅虚假债务由过错方自行承担,还会导致其在真实财产分割中严重失利。

  • 典型行为

  • 与亲友串通出具虚假借条,伪造 “婚内借款 100 万元”;

  • 重复计算已清偿债务,如将已偿还的 33.6 万元债务再次纳入离婚协议的共同债务。

  • 损失程度:虚假债务法院不予认可,过错方需承担诉讼费用,且真实共同财产可能仅分得 20% 以下。例如:男方伪造 80 万元债务,法院判决债务由其自担,同时将 100 万元存款仅判给其 15 万元。

  • 举证关键:借条形成时间异常(如离婚前 1 个月集中出具)、债权人与过错方的亲属关系证明、无实际资金交付的银行流水。

4. 擅自变卖共有财产且无法追回(结合善意取得的双重损失)

这一情形与你此前阅读的 “房产处置” 直接相关:若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房产无法追回),过错方还存在隐藏售房款行为,将面临 “售房款少分 + 其他财产再少分” 的双重损失。

  • 典型行为

  • 擅自低价出售房产后,将 84 万售房款取现挥霍;

  • 变卖车辆后,将款项转入婚外情对象账户。

  • 损失程度:售房款可能仅分得 10%-30%,其他共同财产再少分 20%。例如:房产售得 100 万元被挥霍,男方仅分得 20 万元售房款,同时存款分割时再少分 30%。

  • 举证关键:买卖合同(证明低价交易)、售房款转账记录(证明转移 / 挥霍)、第三人非善意的辅助证据(如亲属关系、未付全款)。

三、实操策略:如何最大化对方的财产损失

1. 固定证据的 “黄金 3 步”

  1. 初步排查:收集对方的银行账户、房产 / 车辆登记、投资账户等基础信息,重点标注离婚前 1-2 年内的异常交易;

  1. 专业取证:对虚拟资产(比特币、游戏装备)、境外账户等,委托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数据;

  1. 关联举证:将 “行为 + 损失” 直接挂钩,如用打赏记录 + 家庭收入证明,证明挥霍行为的 “非正当性”。

2. 诉讼请求的精准设计

  • 主张 “被隐匿 / 挥霍的财产归己方所有”,而非仅要求 “分割”;

  • 同时提出 “过错方在剩余财产中少分 20%-50%”,并附具体财产清单;

  • 若涉及婚外情等过错,叠加主张 “精神损害赔偿”(最高可达 5 万元)。

3. 利用协议约定强化效力

若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 “隐匿财产者无权分割”,法院会优先按协议执行。例如:刘某离婚协议中约定了隐匿财产的责任,最终导致 6 套安置房全部归对方所有。

四、风险提示:避免起诉失当反而受损

  1. 举证不能的风险:若无直接证据证明对方 “恶意”,可能因证据不足无法支持少分请求;

  1. 诉讼时效限制:离婚后发现隐匿财产的,需在 3 年内起诉,超期丧失胜诉权;

  1. 过度主张的风险:虚构对方过错可能构成 “虚假诉讼”,面临罚款或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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