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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律师咨询/订立口头遗嘱的条件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被继承人在临终之前往往是会订立口头遗嘱的,一般口头遗嘱生效有专门的规定,那么口头遗嘱的形式要件是什么?

  口头遗嘱的形式要件

  (一)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见证人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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