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与朱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基本案情:刘某与朱某(女)2020 年 7 月确立恋爱关系,2020 年 9 月登记结婚。刘某于结婚当月向朱某银行账户转账一笔 80 万元并附言为 “彩礼”,转账一笔 26 万元并附言为 “五金”。双方分别在不同省份的城市工作生活。后因筹备举办婚礼等事宜发生纠纷,双方于 2020 年 11 月协议离婚,婚姻关系存续不到三个月。婚后未生育子女,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双方曾短暂同居,并因筹备婚宴、拍婚纱照、共同旅游、亲友相互往来等发生部分费用。离婚后,因彩礼返还问题发生争议,刘某起诉请求朱某返还彩礼 106 万元。
裁判结果:审理法院认为,除明确注明为彩礼的 80 万元款项外,备注为 “五金” 的 26 万元也符合彩礼的一般认知。双方虽已登记结婚,但婚姻关系仅存续不到三个月,期间工作、生活在不同城市,对于后续规划未达成一致,有短暂同居但未形成稳定生活状态。鉴于已登记结婚且有共同开销,对共同消费部分费用予以扣减后,法院酌情认定返还彩礼 80 万元。
涉彩礼返还纠纷中,不论是已办理结婚登记还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在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时,共同生活时间均是重要的考量因素。本案中,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短,登记结婚后仍在筹备婚礼过程中,双方对于后续如何工作、居住、生活未形成一致的规划,未形成完整的家庭共同体和稳定的生活状态,不宜认定为已经共同生活。但是,考虑到办理结婚登记以及短暂同居经历对女方的影响、双方存在共同消费、彩礼数额过高等因素,判决酌情返还大部分彩礼,能够妥善平衡双方利益。
法院认为
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时一方依据习俗向另一方给付的钱物。关于案涉款项的性质,除已明确注明为彩礼的80万元款项外,备注为“五金”的26万元亦符合婚礼习俗中对于彩礼的一般认知,也应当认定为彩礼。关于共同生活的认定,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从后续拍摄婚纱照、筹备婚宴的情况看,双方仍在按照习俗举办婚礼仪式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婚姻关系仅存续不到三个月,期间双方工作、生活在不同的城市,对于后续如何工作、居住、生活未形成一致的规划。双方虽有短暂同居经历,但尚未形成完整的家庭共同体和稳定的生活状态,不能认定为已经有稳定的共同生活。鉴于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且董某支付彩礼后双方有共同筹备婚礼仪式、共同旅游、亲友相互往来等共同开销的情况,对该部分费用予以扣减。据此,法院酌情认定返还彩礼80万元。
一、为刘某提供的法律服务
证据收集与整理
协助刘某收集能够证明彩礼支付情况的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附言内容等,以明确彩礼的具体数额。
收集双方在筹备婚礼、共同旅游、亲友往来等过程中产生共同消费的证据,如发票、收据、支付凭证等,以便在主张扣减共同消费费用时提供有力依据。
若有证据表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后续工作、居住、生活规划存在分歧的沟通记录等,也应进行收集,以支持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的主张。
法律分析与诉讼策略制定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向刘某分析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及本案的胜诉可能性。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如确定主张返还彩礼的具体数额、强调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状态的理由等。
代理诉讼
代表刘某起草起诉状,准确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
在诉讼过程中,积极参与庭审,进行法庭辩论,围绕彩礼性质、共同生活认定、共同消费扣减等问题阐述刘某的主张,反驳朱某的观点。
根据庭审情况,适时调整诉讼策略,为刘某争取最大利益。
二、为朱某提供的法律服务
证据收集与整理
收集能够证明女方在婚姻关系中付出的证据,如为筹备婚礼所做的努力、因婚姻关系受到的影响等。
若有证据表明部分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或合理支出,应进行收集整理,以减少返还彩礼的数额。
法律分析与诉讼策略制定
向朱某解释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分析其在本案中的法律地位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制定相应的诉讼策略,如强调办理结婚登记和短暂同居经历对女方的影响、共同消费的合理性等,争取减少返还彩礼的数额。
代理诉讼
起草答辩状,针对刘某的诉讼请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回应。
在庭审中,为朱某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例如,对刘某主张的彩礼数额提出质疑,强调共同消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
总之,律师在刘某与朱某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中,可以通过充分的证据收集、准确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