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2021 年,张某与王某协议离婚,女儿随王某生活,张某自愿向王某支付 100 万抚育补偿款,但离婚后张某未支付该款项,王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庭审中,王某意外得知张某母亲在两人离婚冷静期内去世,并遗留一套房产,张某将上述房屋出卖,王某要求分割张某出卖房屋取得的售房款,而张某认为王某未尽到赡养婆婆的义务,无权分得售房款.
处理结果:法院认为王某要求分割售房款并非基于其直接继承张母的遗产所得,故对张某的抗辩意见不予采信,最终判决张某支付王某所继承取得的房屋售房款 218 万余元.
在这起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有遗产继承未分割,进而引发财产纠纷的案例中,律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通过法律途径协助当事人解决问题:
一、诉讼前期准备阶段
法律咨询与权益评估
为王某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如《民法典》中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继承以及离婚冷静期等方面的规定。让王某清楚了解自己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分割售房款的法律依据和权利范围。
对王某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其主张分割售房款的胜诉可能性,同时告知王某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比如张某可能提出的各种抗辩理由以及法院对相关证据审查的严格程度等。
证据收集与整理
协助王某收集能够证明张某在离婚冷静期内继承房产并出售的相关证据。例如,收集房产登记信息以证实房产归属张某母亲所有且在离婚冷静期内发生继承事实,获取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以证明张某已将房屋出售,收集银行流水等证据以查明售房款的去向等。
针对张某提出的王某未尽赡养婆婆义务的抗辩理由,帮助王某收集反证。比如,收集以往家庭生活中王某对婆婆在生活照顾、医疗协助等方面有过付出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支付医疗费用的凭证等,用以反驳张某的不实说法。
二、诉讼阶段
起草法律文书
为王某精心起草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的起诉状,清晰、准确地陈述案件事实,包括张某与王某协议离婚的情况、张某未支付抚育补偿款的事实、在离婚冷静期内张某母亲去世及房产继承与出售的情况等。明确诉讼请求,即要求张某支付所继承取得的房屋售房款,并详细阐述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内的继承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等。
根据案件进展和张某可能提出的答辩意见,及时起草相应的答辩状、反诉状等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书,确保王某在诉讼过程中能够有效应对各种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代理出庭与庭审应对
作为王某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庭审,在法庭上严谨、专业地进行举证、质证等环节。准确出示所收集整理的各类证据,向法庭清晰展示案件事实全貌,证明张某确实在离婚冷静期内继承并出售了房产,且王某有权利要求分割售房款。
在法庭辩论环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已有的证据,有力地反驳张某的抗辩意见。针对张某提出的王某未尽赡养婆婆义务的说法,通过出示反证证明王某并非如张某所言,同时强调按照法律规定,王某要求分割售房款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而非直接继承所得,所以张某的抗辩理由不成立,争取法庭对王某诉讼请求的支持。
三、诉讼后续阶段
协助执行判决
一旦法院判决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律师要协助王某监督张某执行判决内容,确保王某能够顺利获得应分得的 218 万余元售房款。例如,帮助王某与张某沟通协调,督促张某及时支付款项,如张某拒不执行,律师可代理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配合法院执行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保障王某合法权益的实现。
提供后续法律咨询
在整个诉讼过程结束后,律师可以为王某提供关于财产管理、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后续法律咨询服务。比如,告知王某如何合理规划和管理这笔新增的财产,在子女抚养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应对措施等,帮助王某更好地适应离婚后的生活并保障自身及子女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