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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代位继承同样受法律保护

养子女代位继承同样受法律保护


李大爷和李大妈收养了一个女儿晓琳 ,收养关系依法成立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来,李大爷和李大妈因车祸突然离世,留下一处老宅,没立遗嘱。晓琳悲痛万分,还没来得及处理遗产,自己又身患重病,不久后也去世了,晓琳婚后育有一女萌萌。


晓琳的丈夫觉得老宅和自家没关系了,可萌萌的姨妈,也就是李大爷李大妈的亲生女儿却觉得萌萌有权代位继承。双方产生分歧,对簿公堂。法院经审理查明,晓琳与李大爷、李大妈收养关系合法有效,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她先于养父母死亡,萌萌作为晓琳的直系晚辈血亲,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判决萌萌代位继承老宅相应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代位继承纠纷诉讼的流程一般如下:

起诉准备


确定原告和被告:代位继承人作为原告,需明确其他法定继承人等作为被告.


收集证据:准备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代位继承法律关系的证据,如被代位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亲属关系证明等;以及证明遗产范围的证据,如房屋所有权证、银行存单等.

撰写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并签名或盖章.


立案受理


提交材料: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立案审查:法院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七日内办理立案手续,并通知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庭前准备


送达文书: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证据交换与庭前会议:法院可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明确争议焦点,为庭审做准备。


开庭审理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证人出庭作证,出示书证、物证等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法庭调解: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可根据情况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判决与执行


作出判决: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宣告双方的胜败,并发出裁决书.


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执行: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方不履行判决的,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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