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律师:只盯遗产的不孝子
广东的李奶奶有个儿子小张,早早就去了美国发展。李奶奶守着老房子,独自生活。随着年纪增大,李奶奶患上糖尿病、心脏病等多种慢性病,日常起居困难重重,邻居时常帮衬,社区也多次联系小张,告知他母亲的身体状况,建议他回国或寄些赡养费。小张每次都敷衍答应,却从未有实际行动,还总说自己在美国生活压力大。
后来李奶奶摔了一跤,卧床不起,邻居帮忙请了护工,费用都是社区募捐来的。李奶奶去世后,小张火速回国,要求继承房子和为数不多的存款。其他亲属愤怒不已,拿出医院缴费单、护工雇佣合同、社区与小张沟通的邮件等证据,证明小张未尽丝毫赡养义务。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定小张丧失继承权,遗产按法定程序分配给了一直照顾李奶奶、尽到扶养责任的远房亲戚。
小张可能提出以下不合理的抗辩:
关于赡养义务的履行方面
声称已尽赡养义务:小张可能会辩称自己虽然人在国外,但通过其他方式履行了赡养义务,如偶尔寄些保健品,就认为这已经是尽到了赡养责任。然而,赡养义务不仅仅是物质上的给予,还包括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多个方面,仅寄保健品远远不能满足李奶奶在生活起居、患病照顾等方面的实际需求。
强调客观困难无法履行:以自己在美国生活压力大为由,试图解释未对李奶奶进行赡养是因为自身经济或生活上的困难。但实际上,即使生活压力大,也不能完全免除其对母亲的赡养义务,而且从社区多次联系和邻居帮忙的情况来看,李奶奶明显处于需要帮助的困境,而小张未采取任何实质性行动。
主张李奶奶未要求赡养:辩称李奶奶没有明确要求自己赡养,所以自己不知道需要履行赡养义务。但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以父母是否明确要求为前提,子女应主动关心和照顾年老体弱的父母。
关于继承权的合法性方面
强调继承权与赡养义务无关:可能会提出赡养义务和继承权不是直接挂钩的观点,认为即使自己未赡养李奶奶,也不应丧失继承权。虽然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只是可能不分或者少分遗产,但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其遗弃被继承人等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是会丧失继承权的。
质疑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对亲属拿出的医院缴费单、护工雇佣合同、社区与自己沟通的邮件等证据进行质疑,试图否定这些证据的真实性或关联性。但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小张未尽赡养义务。
提出按法定继承应均等分割遗产:主张自己作为李奶奶的亲生儿子,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有权与其他亲属均等分割遗产,而不应因为未赡养就被剥夺继承权。但在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严重不赡养行为的情况下,这种主张是不合理的。
其他方面
对遗产范围的争议:可能会对李奶奶的遗产范围提出异议,如质疑老房子的产权归属、存款的数额等,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减少可继承的遗产份额,从而获取更多利益。
以亲情和道德绑架其他亲属:试图以亲情为借口,强调自己是李奶奶的亲生儿子,其他亲属不应与自己争夺遗产,或者指责其他亲属照顾李奶奶是别有用心,而不是出于真心和义务,企图以此来混淆视听,获取舆论支持。
律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来反驳小张的不合理抗辩:
证明小张未尽赡养义务的证据
证人证言:收集邻居、社区工作人员、李奶奶的朋友以及其他亲属的证人证言,让他们详细陈述小张在李奶奶生前对其生活状况的不闻不问,包括李奶奶患病期间小张未回国照顾、未支付医疗费用、未关心日常生活起居等情况。
书面证据:
社区沟通记录:社区与小张沟通的邮件、短信等,内容显示社区多次告知小张李奶奶的身体状况并建议其回国或寄赡养费,而小张敷衍答应却无实际行动。
医疗费用及护工雇佣凭证:整理李奶奶的医院缴费单、护工雇佣合同及费用支付记录等,证明小张未承担李奶奶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这些费用都是由社区募捐或其他亲属支付。
李奶奶的生活支出记录:收集李奶奶日常生活开销的相关票据,如水电费、食品采购、药品购买等费用的支付凭证,若这些费用均由李奶奶自己或他人支付,可间接证明小张未对李奶奶尽到赡养义务。
视听资料:如果有邻居或其他人拍摄到小张在李奶奶需要照顾期间未出现、未履行赡养责任的视频或音频记录,或者李奶奶在病床上对小张未尽赡养义务的抱怨、陈述等视频音频,都可以作为有力证据。
证明小张丧失继承权的证据
遗弃或严重不赡养的证据:除了上述证明未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据外,还需进一步证明小张的行为构成遗弃或情节严重。如李奶奶在卧床不起期间,小张明知母亲无人照顾却拒绝回国或采取任何措施,导致李奶奶的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的证据。
主观故意的证据:收集能够证明小张主观上故意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据,如小张在与他人的聊天记录、邮件中表达出不想赡养李奶奶、对母亲的病情和生活困难漠不关心等内容。
对比证据:收集其他亲属或远房亲戚在李奶奶生前对其关心、照顾、支付费用等方面的证据,形成与小张行为的鲜明对比,更能凸显小张未尽赡养义务和不应继承遗产。
证明远房亲戚尽到扶养责任的证据
日常照顾记录:收集远房亲戚在李奶奶日常生活中照顾她的证据,如每天的照顾时间记录、为李奶奶做饭、洗衣、打扫卫生等的照片或视频,以及李奶奶对远房亲戚照顾表示感谢的书面或视听记录。
医疗照顾证据:如有远房亲戚陪同李奶奶就医、照顾其住院期间的生活起居、支付部分医疗费用等情况,收集相应的医院病历、缴费记录、医生或护士的证人证言等。
经济支持证据:提供远房亲戚为李奶奶支付生活费用、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护工费用等的相关票据和支付记录,证明远房亲戚在经济上对李奶奶进行了扶养。
对小张可能提出的其他抗辩的反驳证据
针对遗产范围争议:收集李奶奶的房产证、土地证、银行存款证明、遗嘱等相关文件,明确遗产的范围和归属,防止小张对遗产范围进行无端质疑和扩大或缩小。
针对亲情和道德绑架:收集小张在李奶奶生前未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据,如上述的证人证言、书面证据等,以事实回应其亲情和道德绑架的企图,证明小张在李奶奶生前未尽孝道,不具备继承遗产的道德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