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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离婚咨询隐匿财产离婚不分割部分财产

离婚律师离婚咨询隐匿财产离婚不分割部分财产


成都女子起诉前婆婆公司案:成都 “2 年被家暴 16 次” 的谢女士起诉前夫贺某某及其母亲的公司。在 2023 年 1 月至 4 月期间,贺某某在谢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其名下银行卡向母亲名下公司转账。贺某某称是资金周转,但无有效证据。法院认为贺某某转出的款项系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判决贺某某母亲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向谢女士归还借款 91.29 万元。


以下是对成都女子起诉前婆婆公司案的相关分析:

案件焦点

财产性质认定:关键在于确定贺某某转出的款项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谢女士主张在婚姻存续期间,贺某某名下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贺某某在其不知情下转出,属于侵犯其财产权益的行为。

借贷关系是否成立:贺某某向母亲公司转账备注 “借款”“借支”,贺某某虽称是资金周转、过账做银行流水,不是借款,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

法院判决依据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根据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贺某某在 2023 年 1 月至 4 月期间转账时,与谢女士尚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名下存款无特殊情况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证据规则运用:贺某某主张转账是资金周转等非借款行为,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根据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法院对其主张不予采信。而转账备注 “借款”“借支” 等内容,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作为认定借贷关系的初步证据。

债权归属判定:因转出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形成的债权应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在谢女士起诉要求归还借款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公司向谢女士归还借款,至于债权的具体分割,可在离婚纠纷一案中一并处理


在儿媳起诉婆婆的官司中,法院判定财产归属主要依据以下方面:

依据财产性质判定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一半才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配。若有特殊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则按相应规定处理。

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夫妻间及与婆婆之间的分配。若能证明财产为儿媳或婆婆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登记在个人名下,或明确由一方父母赠与一方的财产等,法院会判定该财产归个人所有。

家庭共有财产:对于家庭共有财产,如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共同经营积累的财产等,法院会先区分出家庭成员各自的份额,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配。例如,婚后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多人名下,法院会根据各方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各自的份额。

依据证据判定

产权登记证据:房产、车辆等不动产和特殊动产,产权登记是重要依据。登记在谁名下一般推定为谁的财产,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如登记在婆婆名下的房产,儿媳若能证明自己出资且有约定或符合法定情形,可能会认定为共有财产。

出资证据:涉及财产购买,出资情况的证据很关键。如银行转账记录、出资协议等能证明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像儿媳提供购房时自己的转账记录,证明对房产有出资,法院会在判定财产归属时予以考虑。

遗嘱或赠与协议证据:存在遗嘱或赠与协议时,法院会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如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内容明确财产分配,法院会按遗嘱执行。赠与协议若明确赠与对象和财产范围,也会作为判定依据。比如婆婆主张儿子的财产是赠与自己的,需提供赠与协议等证据。

依据法律规定和原则判定

法定继承规定: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公平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法院会综合考虑公平原则,平衡双方利益,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对家庭贡献等因素。同时,判决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如不会支持违背伦理道德、社会公德的财产分配主张。比如儿媳对家庭贡献大且经济状况较差,而婆婆经济条件较好,法院可能在财产分配上适当向儿媳倾斜。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隐匿财产而不分割部分财产的情况较为复杂,以下是相关要点:

隐匿财产的常见方式

银行存款方面:私自将银行存款取出并隐匿,或声称钱款已用于日常消耗等;以他人名义开立银行账户来转移资金;隐匿银行账户,不告知配偶自己还有其他账户。

房产车辆方面: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车辆等登记在他人名下,比如登记在父母、子女或朋友名下。

收入及投资方面:隐瞒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收入情况;进行转移和隐藏证券交易信息、在股市抛售相应的股份后,套现资金并进行转移和隐藏等行为。

虚构债务方面:通过与他人串通,伪造债务凭证,企图通过虚假债务冲减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规定及后果

少分或不分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可能的司法处罚:如果隐匿行为构成妨碍民事诉讼,法院可以对行为人进行罚款或拘留,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应对策略

收集证据:收集对方隐匿财产的证据至关重要。如银行账户的交易流水、转账记录;房产的产权登记信息、购房合同、出资证明;车辆的登记资料;公司的股权登记及财务状况;对方的收入证明、工资条;可能存在隐匿财产的聊天记录、短信等电子数据。

申请财产保全: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担心对方可能会转移或隐匿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财产被进一步转移或隐匿。

利用财产申报制度: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已经正式入法,当事人应积极利用该制度,要求对方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若对方不如实申报,可能面临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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