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律师:生前过户后产生纠纷案例
案情简介:蔡奶奶有三个儿子,2022 年 10 月,蔡奶奶与两个孙子签订了一份《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以 50 万的价格把房子卖给两个孙子,实际未要求付房款。蔡奶奶老伴去世后,蔡奶奶被二儿子接走居住,两个月后回家发现进不了门,两个孙子把门锁换了。两个孙子称房子是奶奶赠给他们的,为此还提供了蔡奶奶的遗嘱及视频,遗嘱中明确去世后房由两个孙子平分。蔡奶奶到法院起诉,要求两个孙子支付购房款。
裁判情况:一审法院认定买卖关系成立,两个孙子应该支付 50 万购房款。两个孙子不服上诉,二审尚未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遗嘱人主体资格问题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遗嘱人立遗嘱时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立遗嘱无效。比如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无法正确表达真实意思,此时所立遗嘱不具法律效力。
遗嘱人神志不清: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意识清晰、能够正确辨认自己的行为和表达意愿。若处于神志不清、精神错乱等状态下立的遗嘱,不能体现其真实意思,应认定无效。
遗嘱内容真实性问题
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若立遗嘱人是在他人威胁、欺骗等情形下订立遗嘱,并非出于自身意愿,则该遗嘱无效。
伪造、篡改:伪造的遗嘱完全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未篡改部分若符合法定条件仍可有效。
遗嘱处分财产范围问题
处分他人财产: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若遗嘱中对他人财产进行了处分,该部分内容无效。例如在夫妻关系中,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遗嘱中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对方的部分。
已处分财产:立遗嘱人生前已对遗嘱涉及的财产进行了处分,导致遗嘱中相应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遗嘱形式及程序问题
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同类型的遗嘱有相应法定形式要求。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需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等,若不满足这些形式要件,遗嘱无效。
见证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的见证人不能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否则遗嘱可能无效。
未注明日期:对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注明日期是重要的形式要求之一,未注明日期的遗嘱可能会因无法确定订立时间等原因被认定无效。
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和公序良俗问题
未留必要份额: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未保留的,涉及该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同时,遗嘱也应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否则可能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违反公序良俗: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例如,已婚人士通过遗嘱把财产留给情人,可能会因违背公序良俗而导致遗嘱无效。
多份遗嘱冲突问题
如果存在多份内容冲突的遗嘱,且无法确定有效的解释或依据时,可能导致部分遗嘱无效。一般来说,公证遗嘱曾具有优先效力,但《民法典》施行后,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全部无效:如果遗嘱全部无效,那么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部分无效:遗嘱部分无效时,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而有效部分则按照遗嘱内容由相应继承人继承。
遗嘱特定安排失效:遗嘱中关于遗产分配的特定安排,如指定某套房产由特定的某一个继承人继承,或者对某些生活困难的继承人给予特殊的财产照顾等安排,都会因为遗嘱无效而失去法律效力,无法按照遗嘱人的意愿执行。
可能引发继承纠纷:遗嘱无效往往会导致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分配产生分歧和争议。不同的继承人可能对遗产的分配有不同的期望和诉求,这种情况下,就容易引发纠纷。他们可能会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还可能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若仍无法解决,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判定遗产的最终分配方案。
影响遗产及时分配:确定遗嘱无效以及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遗产分配,需要经历一系列的流程和时间,这就可能导致遗产分配的时间延长,给相关人员的生活等方面带来不便,比如可能影响对遗产的管理和使用,甚至可能使遗产在等待分配期间产生增值或贬值等情况,引发更多的问题和争议。
可能产生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如果遗嘱无效是因为有人伪造、篡改遗嘱等行为导致的,那么伪造、篡改者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伪造者可能会丧失继承权;如果其行为还构成了犯罪,如通过伪造遗嘱骗取大量遗产,给其他合法继承人造成重大损失,可能涉嫌诈骗罪等,将面临刑事处罚。
在遗嘱无效相关事务中,律师能发挥多方面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纠纷预防阶段
法律咨询与建议:为当事人提供关于遗嘱订立、效力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告知遗嘱无效的各种情形和法律后果,帮助当事人了解如何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避免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导致遗嘱无效。
遗嘱起草与审核: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帮助起草合法有效的遗嘱,确保遗嘱内容、形式等符合法律要求。对当事人自行起草或已有的遗嘱进行审核,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供修改建议。
见证与公证协助:为遗嘱的见证提供专业服务,确保见证过程符合法律规定,见证人的资格和见证程序合法有效,增加遗嘱的可信度和证明力。协助当事人办理遗嘱公证相关事宜,指导当事人准备所需材料,确保公证程序顺利进行。
纠纷处理阶段
证据收集与整理:帮助当事人收集与遗嘱无效相关的证据,如证明遗嘱人立遗嘱时行为能力的证据、证明遗嘱是否受胁迫或欺骗的证据、证明遗嘱是否被伪造或篡改的证据等。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筛选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为诉讼或纠纷解决做好准备。
方案制定与谈判:根据具体案情,制定合理的纠纷解决方案,评估各种解决方案的利弊,为当事人提供决策依据。代表当事人与其他继承人或相关方进行谈判,争取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谈判过程中,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谈判技巧,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诉讼代理与辩护:如果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律师可以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代表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进行答辩。在诉讼过程中,律师要依据事实和法律,向法院提交证据、阐述观点,为当事人进行辩护,争取法院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
后续事务处理阶段
遗产分配监督:在遗嘱被认定无效后,协助当事人按照法定继承或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遗产分配,监督遗产分配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协助办理手续:帮助当事人办理与遗产继承相关的各种手续,如房产过户、银行存款支取、股权变更等,确保遗产顺利转移到合法继承人手中。
提供法律支持与指导:在遗产处理的后续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持续的法律支持和指导,解答当事人在遗产管理、使用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帮助当事人避免新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