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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儿媳被逐,拆迁后婆婆索款引纷争

【典型意义】

  1. 家庭关系与财产权益的复杂性:在家庭关系中,特别是涉及到财产权益时,往往存在着复杂的情感纠葛和利益冲突。本案凸显了在处理家庭财产纠纷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家庭成员之间的过往关系、实际贡献以及法律规定等,以达到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2. 道德与法律的考量:道德和法律在家庭纠纷中都起着重要作用。一方面,道德要求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关爱、扶持;另一方面,法律为解决财产纠纷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依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既要尊重法律规定,又要兼顾道德伦理,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情简介】

刘奶奶有三个儿子,原本和丈夫与小儿子一起生活。15 年前,小儿子意外去世,不久后丈夫也因病离世。此后,刘奶奶由大儿子和二儿子赡养,她身患尿毒症多年,靠大儿子和二儿子出钱治病,每月治疗费用两千多元。


小儿子去世后,儿媳周琼成为户主。后来小儿子家房子被征收,因刘奶奶户口在小儿子家,按规定她有相应份额,拆迁款共 160 万打到了周琼名下。


周琼称,丈夫去世后,婆婆和哥嫂对她们母女很不好,划清界限,还抢走本属于她们家的老屋份额、田地和茶树,让她们失去生活来源。当时周琼怀有 6 个月身孕,无法保障自己和 8 岁女儿的生活,还被要求承担赡养老人义务,因无法做到而产生矛盾,最终和女儿被排挤在外。周琼只能四处打工,因生活窘迫,不得不引产腹中胎儿,女儿学费也是靠自家哥哥帮助才得以解决。


15 年后,刘奶奶得知周琼获得拆迁款,要求给她 40 万,周琼认为婆婆当年行为过分,想为自己讨说法,提出扣除 10 万元作为当年补偿,只肯给 30 万,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刘奶奶以跳河自尽相逼,被救后仍未拿到钱,便寻求记者帮助。记者了解情况后,随刘奶奶儿子前往周琼家,双方发生激烈争吵。

【调解结果】

经查询,刘奶奶实际应得征收款是 39 万元。村支书进行调解,提出给周琼 9 万作为补偿,剩余 30 万给刘奶奶,但两兄弟不同意,认为周琼没照顾过婆婆,没资格拿补偿。调解员劝说后,双方达成一致:39 万征收款中,9 万给周琼,30 万给刘奶奶,周琼还表示若刘奶奶治病钱不够,会从自己 9 万元中再拿钱资助。双方在记者和村支书见证下签下协议,先付 15 万元,待征收款全额到位后,再付 15 万元。

【专家评析】

争议焦点一:家庭财产分配中,如何平衡过往矛盾与现实需求。在本案中,周琼因过去遭受的不公平对待而对婆婆的索款要求有所抵触,而刘奶奶又确实有治病的现实需求。这需要在解决纠纷时,既要考虑周琼所受的伤害,又要顾及刘奶奶的困境,寻求一个能兼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争议焦点二:道德谴责与法律规定在家庭纠纷中的作用。虽然刘奶奶一家当年的行为在道德上可能受到谴责,但从法律角度看,刘奶奶对小儿子家的房产因户口等因素有一定的权益。在处理纠纷时,不能仅仅依据道德判断,还需依据法律规定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实现公平公正的解决。

【法律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家庭关系、财产继承以及赡养义务等方面的规定,是处理此类家庭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例如,关于遗产继承的规定明确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一义务并不因某些家庭矛盾而当然免除。在财产分配上,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理确定各方的份额,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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