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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姓名无法协商确定不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阻却要件
为新生儿命名直接关系到新生儿各项基本权利的获得,是新生儿父母应当履行的监护义务,不得随意抛弃或滥用。在新生儿父母无法就新生儿姓名形成一致意见时,需要本着“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确立选择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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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中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适用
如何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财产安全,避免任何一方减少案款支付或将案款用作抚养费而减损未成年人权益。据此,法院通过财产安全告知书的形式就案款性质、保管及处分向双方当事人作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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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中“明知”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本条规定了两种重婚行为:一种是“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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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抱走年幼继女向欲离婚的妻子索要抚养费、彩礼费行为的定性
离婚分居期间私自带走继女的行为具有严重违法性,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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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府建设中不履行婚姻登记信息处理职责的认定
2016年6月6日,周某与案外人余某某在溧水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20年8月7日,江开区法院立案受理周某起诉余某某离婚纠纷案。2020年8月10日,江开区法院作出(2020)苏0191民初3138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周某与余某某自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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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或母请求否认亲子关系案例
亲子关系的确认和否认,对于子女而言,不仅涉及一系列权利义务的产生、消灭,更涉及亲子身份关系的安定、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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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案例
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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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求遗嘱人的内心真意是遗嘱解释的首要原则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遗嘱是典型的要式行为、死因行为、无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与合同等双方法律行为存在本质区别,故遗嘱解释不同于一般的合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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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义务与法定义务的位阶比较
案涉代书遗嘱为附义务遗嘱,亦属于附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该义务施加是单方意思表示,无需与对方协商,也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相对人只存在接受与不接受的选择权,义务具有强制性,如果相对人不履行义务,其享有的权利可能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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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和监护人争遗产 诉讼参与与继承地位认定
在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出现诉讼主体竞合,诉讼地位冲突,直接代理可能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下,宜采用在诉讼中指定临时法定代理人的方式解决诉讼主体竞合问题,并实际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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