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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宅租赁的换房合同纠纷案一例
业主拿着材料和换房手续到我单位办理换房手续,我单位均给办理换房,101号房屋的换房协议书我单位未核实下方三个公章的真实性,如果法院判决换房协议书解除或无效,我单位同意协助原告将101号房屋承租权变更回原告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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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案件二审就能撤销赠与协议吗
《赠与协议》在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法律服务所见证下订立,结合李某5生前赡养和案涉房屋居住使用等情况,法院认定《赠与协议》真实有效。三是《赠与协议》是否能撤销。按照《赠与协议》内容,李某4须让李某5在上述赠与房屋中居住直至其过世且照顾李某5的生活起居直至其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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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都申请不抚养孩子,法院判决不准离
原告邓某与被告郭某于2011年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子郭某琦,2016年生育一女郭某亭。邓某曾于2022年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长武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判决驳回了邓某的离婚诉讼请求。2023年,邓某再次起诉离婚,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子女均由被告郭某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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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妻子起诉离婚,法院调解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0000元
因语言不通无法就业,陈某婚后便一直在家中带孩子、做家务活。又因民族文化差异、家庭观念迥异等问题,双方经常发生争吵。2023年5月起,陈某离开张某家,一直未回,直到10月16日陈某出现,在宁化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张某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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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原告家属与被告家属商量婚约事宜,原告也向被告支付婚约彩礼及金项链、戒指、手镯等。随后,原、被告举办了订婚宴开始同居生活。期间,原、被告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并开始分居,因未办理婚姻登记,原告遂向法院诉请退还彩礼及金项链、戒指、手镯等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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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状告父母追讨抚养费,法院判决:要付!
张某(父)与李某(母)育有一子张甲。父母二人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李某生下孩子后就远走他乡,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现张甲将父母二人诉至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要求两人按每月3000元计算,支付自2014年1月起至2020年9月的抚养费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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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与房地产行业调解委员会联动调解房企案件纠纷约100万元
经调解员沟通,发现淮北某置业公司有支付的意愿,但由于现金资金不足,如果将房屋销售佣金一同支付给五公司,将会导致企业运行不畅。调解员从有利于双方切身利益和合同履行角度出发,寻找纠纷平衡点,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将淮北某置业公司的一套未售房屋折抵上述款项,折抵不足部分用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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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和爷爷均去世,遗产继承引发纠纷,法官如何裁判?
由于原告的父母早已离异,父亲和爷爷已经去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该房屋所有权的确认关系到该门市房的继承权问题,究竟应该是由两位原告继承,还是由两位原告爷爷的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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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讨要抚养费 法官温情促和解
男女未婚同居,后因感情不合分开,同居期间女方怀孕生子,非婚生子女该如何抚养?11月21日,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望峰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让矛盾纠纷得到实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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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夫妻诉讼离婚 线上调解定纷止争
今年11月份,原告凌某某再起向瑞昌市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曾某某离婚,并诉请法院依法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事宜。由于该案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联系,经调查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因缺乏交流沟通,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双方都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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